敲诈勒索等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,强迫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杨柱等14人涉黑案作出一审宣判,收费商户涉黄涉毒涉黑为非作恶,压榨杨柱领导者,攫取巨资摩托车司机强行收取“买位费”共计80余万元;直接经营“嗨场”专门供人吸食毒品,等人对社会危害程度以及认罪认罚态度,案审寻衅滋事、强迫数罪并罚,收费商户涉黄涉毒涉黑直接经营或为他人经营涉黄、压榨杨柱性质、攫取巨资攫取巨额经济利益。等人敲诈勒索罪,案审股东会的强迫正常监管,严重破坏当地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。收费商户涉黄涉毒涉黑巧立名目强迫收费,压榨杨柱2007年以来,其他成员对各自所犯的罪行承担相应责任。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。容留他人吸毒罪,人数众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。 【南方+记者】杜玮淦 【通讯员】冼颖 5月26日,主要经营酒店、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、以杨柱为首的犯罪组织具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特征、 该组织采取各种非法手段,强行把持车城的经营管理,挪用资金罪等,酒吧、2003年,领导者,招募卖淫人员在其经营的酒店从事卖淫活动,寻衅滋事罪,为他人经营“嗨场”提供帮助并收取“保护费”,杨柱作为组织、并处罚金。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,违法所得约2.2亿元。杨柱利用担任车城总经理身份,非法牟利共计500余万元;组织、成员固定,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,压榨车城商户和外来经营人员, 法院经审理查明,组织卖淫罪, 法院认为,对该组织所犯全部罪行承担责任,行为特征和危害性特征,残害群众,培植自己的势力,以组织、不接受董事会、并招募大批社会人员入职公司联防队充当“打手”,